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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操作”是什麽意思?

解讀:即任何人都可以把法律作為起訴和辯護的依據。法律必須是明確的規範,才能發揮人民訴訟標準的作用。

朱茵:妳好

造句:

1.訴訟是包括經濟法在內的法律的基本訴訟性,經濟法具有訴訟性,經濟法中的糾紛需要通過司法來解決。

2.作為壹項特定的法律權利,社會保障權無疑是可訴的。

3.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國可訴補貼制度的建議。

4.對警察即時強制的可訴性和訴訟類型進行必要的分析,並提出完善相對人權益保護的建議。

5.經濟法可訴性的完善和實現需要在立法和制度上進行改革。本文將為此做出努力,希望能為經濟法可訴性的研究增添壹些有益的思路。

6、侵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 *可以起訴。

7.抽象行政行為的可訴性是行政訴訟受案範圍中的壹個重要問題。

8.第二節提出行政程序法的建立可以使行政事實行為的可訴性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9.行政行為的可訴性是指行政行為的可訴性,是行政訴訟法的壹個基本理論問題。

10.目前,我國經濟法存在很大的訴訟缺陷,難以懲治經濟違法行為,保護社會利益。

11.但是,在特殊的權力關系中,學校內部管理規定中不涉及學生基本權利的事項可能不具有可訴性,可能使這種自由裁量權具有任意性,學生的合理權益得不到有效救濟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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