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國人民的國旗是中國人民的象征和標誌。
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該尊重和愛護國旗。
4.國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業生產。
5.全日制學校在第壹個寒假、法定節假日、周日每天都要升國旗。
6.在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
7.全日制中小學除節假日外,每周舉行壹次升旗儀式。
8.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顯著的位置。
9.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國旗。
10.在公共場所故意焚燒、損毀、塗寫、踐踏等侮辱中國人民和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處以15日以下拘留。
11.依照國旗法的規定升掛國旗的,應當早升晚降。萬壹天氣不好,就沒必要掛機了。
12.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升國旗的過程中,參與者要對國旗肅然起敬,可以奏或唱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