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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考試應該考哪些科目?

第壹,刑法

(1)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年3月修訂)等立法機關在考試前半年頒布的刑法。

(2)司法解釋

考前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刑事司法解釋。

(3)參考書

趙秉誌主編:刑法新課程。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第二,民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6年4月12)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 . 4 . 2)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03.15)

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5年6月30日)

第三,法理學

《法理學課程》主編徐先明。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主編,副主編、徐賢明、、鄭。法理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張文顯編輯。法學。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沈主編和副主編。法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第四,憲法

周主編。憲法(全國高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許崇德。中國憲法(修訂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

魏定仁。憲法法律(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

動詞 (verb的縮寫)中國法制史

曾主編。《中國法制史》(全國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範忠信,鄭鼎,等。情理法與中國人。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

馬佐武漢。中國古代法律文化。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8。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北京:中華書局,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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