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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碩士資格的大學有多少?

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創立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與國際法學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需求而建立的。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命令,下列大學招收法律碩士學位畢業生:

1996第壹批獲批: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1997第二批批: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

1998第三批獲批: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第四批獲批: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雲南大學。

2003年批準的第四批:湖南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海南大學、南京師範大學、煙臺大學、貴州大學、河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4年估計招生機構會多壹些,但是學校的實力就不好說了!!

2005年批準的第五批:中央財經大學、內蒙古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湖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福州大學、解放軍Xi政治學院、河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東北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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