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則的效力壹般體現在六個方面:第壹,法律原則的效力壹般體現在所有法律條文的具體規定中,即只要法律條文具有法律效力,就意味著法律原則在起作用;其次,當具體法律規則失去法律效力時,法律原則仍有其效力,以法律原則填補法律規則失效後的真空;再次,當法律規則內容存在明顯漏洞時,法律原則通過填補漏洞直接產生法律效力;第四,當法律規範之間發生沖突時,應根據法律原則的壹般規定協調法律之間的沖突;第五,當法律規則的內容模糊不清時,應由法律原則予以明確;第六,當法律規則沒有規定相關社會關系的調整對策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