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壹般限速每小時50公裏以下的路段,不允許設置移動測速監控設備。如有特殊情況,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批準,可設置測速監控設備。
測速是指通過計算平均速度來判斷是否超速。具體來說,同壹路段有兩個相鄰的監測點。當車輛經過這兩個點時,速度會被記錄下來,系統會計算出車輛的平均速度是否超過限速。如果超速,直接按照限速處罰。比如目前主流的,只測瞬時速度的單點測速禮,就高很多。現在中國很多地方的高速公路已經開始試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裏,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65±05公裏:
(壹)進出非機動車道和通過鐵路道口、急彎、窄路、窄橋時;
(2)掉頭、轉彎或下陡坡時;
(三)遇有霧、雨、雪、沙塵和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
(4)在積雪或泥濘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第五十壹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a)在有導向車道的交叉路口,按照規定的行駛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島時,讓已經在路口的機動車先行;
(3)左轉時,在路口中心左轉。轉彎時打開轉向燈,夜間行駛時打開近光燈;
(四)遇有放行信號,依次通行;
(五)遇有停車信號,依次在停車線外停車。如果沒有停車線,在路口外停車;
(6)向右轉。同車道車輛在等待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交叉路口,轉彎機動車應當讓直行車輛和行人先行。對向行駛的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