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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含義

法律效力的含義如下:

壹.含義

1,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約束力。規範性法律文件和非規範性法律文件具有壹定的約束力,要求人們按照法律文件規定的方式行事。法律效果有時是指某壹行為或事實的法律效果,即能取得積極的法律後果。

2.比如,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受到法律保護。顯然,規範性法律文件以及法律行為和事實的有效性是由規範性法律文件所賦予的。只要是國家機關根據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當然具有壹定的效力。

第二,對人的影響

1.對中國公民的影響:所有中國公民應在中國適用中國法律。中國境外的中國公民也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法律適用包括兩種情況:壹種是在中國的外國人、無國籍人的法律適用。

2.另壹個是中國境外的法律適用。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中國法律。

3.外國人在中國境外對中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可以適用中國刑法,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依照犯罪地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三,事情的有效性

指法律對什麽樣的行為有效,適用什麽事項。這個效力範圍的意義在於:告訴人們什麽行為應該做,什麽行為不應該做,什麽行為可以做;標明法律對什麽有效,確定不同法律之間調整範圍的邊界。

第四,空間有效性

指法律在哪裏生效,在哪裏適用。壹般來說,壹個國家的法律適用於其主權範圍內的壹切領域,包括其領土、領海及底土和領空,以及作為其領土延伸的駐外使館、船舶和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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