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的條件是: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既然民事法律行為能夠產生壹定的法律後果,就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即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此外,行為人還必須是有權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人。
2.意思就是真理。民事法律行為是法律行為,要求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如果不是出於真實意誌而作出的民事行為,其效力當然無效。意思表示的真實包括兩個方面:壹是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二是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自願的。
3、行為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利益。民事法律行為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是指其內容必須合法,包括兩個方面:壹是行為本身必須合法;第二,題材也要合法。
以上是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三個條件,即構成其效力的三個要件,即主體的資格要件、意思表示的真實要件和內容的法定要件。至於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要件,它不是有效要件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