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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的無效

法律分析:(1)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行事;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壹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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