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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有哪些類型?

第壹種是每年1月參加135高校全國聯考的法學碩士(非法學),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非法學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共四門:政治(100)、外語(100)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綜合課(150)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學碩士研究生(非法學)聯考大綱》。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不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培訓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包括脫產脫產學習和在職脫產學習,畢業即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每年1月參加135高校全國聯考的法學碩士(法學),招生對象為法學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也有四門:具體內容同法律碩士(非法學);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考試大綱(法學)》。錄取類別與法律碩士(非法學)相同,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兩年)全日制學習,畢業時獲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三是每年10月參加135高校全國聯考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即“五部委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本科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法律實務部門在職工作人員;考試科目有四門:政治由各校提出,外語、專業基礎課、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科技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在職碩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全國聯考大綱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入學後全部是委托培養,通過脫產、半工半讀等多種方式學習,畢業時才拿到碩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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