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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試法理學考點:法律行為分類

壹.根據行為者的性質和特點進行分類

1.根據行為人的特征,可以分為個體行為、集體行為和國家行為。

2.根據主體意誌的表現形式,可以分為單方行為和多方行為。

3.根據主體參與行為的狀態,可以分為自主行為和代理行為。

第二,根據行為的法律性質分類

1,根據行為是否符合法律的內容要求,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

2.根據行為是否具有公法或私法性質,可分為公法行為和私法行為。

三、根據行為的表現形式和相互關系分類。

1,按行為形式可分為積極行為和消極行為。

2.根據行為的主從關系,可以分為主行為和從行為。

四、根據行為的構成要件分類

1,根據行為是否以意誌表示,可分為表示行為和不表示行為。

2.根據行為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要件,可以分為必要行為和非必要行為。

3.根據行為的效力,可以分為完全行為和不完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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