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uld在法律文書中往往被解釋為“如果”,只表示“如果”。
比如: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果董事長缺席,原則上應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
在正文中:
兩者都意味著他們有責任去做,也應該去做。
應該:If就是如果的意思。
董事會議:董事會議。
主持:主持人。
原文可以翻譯成: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的,原則上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Shall在普通英語中可以用作時間助動詞和情態助動詞,它作為情態助動詞有多種用法。在法律英語中,shall只能作為情態助動詞,表示“義務”和“責任”,可譯為“應該”和“應當”。should壹詞在法律英語和普通英語中的用法在翻譯中是相似的。在法律英語中,這兩個詞都有約束行為的意思,可以翻譯為“應該”和“應當”。不同的是:shall表示限制性更強,多用於法律條文中;而should的程度相對較弱,通常用在合同和經貿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