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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藏運行管理委員會的結構框架分為幾個層次。

三個層次。

民航從建制上分為三種,即政府部門、機場系統、飛機使用部門。

1.政府部門是中國民航總局。它代表政府制定民用航空業的各種法規,統籌規劃和管理民用航空各方面的工作,認證和評估飛行員的資格,協調和指揮空中交通,負責國際民用航空業的重大外交事務,監督和處理重大的航空安全事務。

機場系統也很龐大。機場是航空運輸和地面運輸的結合部,也是地面各種飛機的停放地。此外,它也是通往各個國家和地區的門戶。它需要配備許多服務設施,為飛機、乘客和貨物的安全服務。因此,機場的質量直接影響到該地區的形象和經濟活動。

3.是廣大的航空器使用者,包括各類航空運輸企業、使用航空器進行通用飛行的單位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服務的其他行業。

中國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區管理局是管理西藏自治區民用航空的機構。2021年4月27日,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其全國工人先鋒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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