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由擁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法律的實施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包括基本法和普通法。法律可分為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法規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根據政策、法令制定和發布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實施效果,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的某些具體事項而制定的法律性公文。條例是法律的表現形式之壹。壹般來說,只是對特定社會關系的規定。
法律和法規的區別在於:
1.不同機關制定法律: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法規可以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也可以由部級主管機構制定。
2、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壹般高於法律法規的效力,法律法規與法律相抵觸的,在實際審判和操作中,以法律為準。
3、空間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規只能在某個地方生效,其他省市沒有法律效力,法律的空間效力是在中國人民和國家範圍內。
4.調整的範圍不壹樣。法律的調整範圍可以涉及許多方面或內容。法律法規的調整範圍壹般是社會生活的某壹特定方面或某壹特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