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和憲法有沖突嗎?

法律和憲法有沖突嗎?

是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權力,而法律是憲法以外的規範性文件的總稱,其權力僅低於憲法,但壹切法律的制定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憲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礎,任何其他法律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法律分析

1.醫療費用: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護士人數、護理期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為就醫或轉院治療而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5.住院夥食補助:住院夥食補助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參考醫療機構意見確定。7.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傷殘賠償金,自傷殘之日起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壹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第壹百三十七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 上一篇:有良好法律的人
  • 下一篇:法律以壹定的方式形成社會機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