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原告XX的委托,指定XX律師為本案訴訟代理人。開庭前,代理人深入XX村了解原告、被告,認真分析本案案情,同時收集必要的證據,查閱本案相關法律法規,對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現就本案事實和法律適用發表如下意見:
第壹,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第二,
第三,
綜上所述,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這與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是壹致的,也是當前和諧社會大力倡導的道德走向。的確,父母為子女辛苦了壹輩子,幾十年的辛苦、勞動和養育,進入老年時應該得到子女的尊重和關愛,讓老人始終覺得生活在壹個和諧、溫暖、舒適的氛圍中。當有壹天,妳突然發現父母的腳步不再靈活,容易忘事。妳父母老了,需要我們照顧。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孝順,不要讓我們留下“孩子要贍養,親人不在”的遺憾。也許妳今天的行為就是妳孩子明天的行動。
希望法院充分考慮上述意見。謝謝妳
我在此傳達
XX人民法院
代理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