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社會,為了實現法律責任的目的,應當遵循法律責任的基本原則,如民主原則、法治原則和人道主義原則。承擔法律責任時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法律責任法定原則,即承擔法律責任必須有法律依據,必須合法,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
堅持罪責刑相適應、責任與造成損害的行為相適應等法律責任的公平性原則。,而不能采取侮辱人的措施。
堅持法律責任的合理性原則。這就要求從法律責任的目的出發,根據違反的程度、違反者的情況和違反的情節,選擇對違反者的處罰措施。
堅持法律責任的時效性原則,即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追究違法者的責任。堅持法律責任的必然性原則。法律責任的不可能性
回避是指任何違法行為都逃不過國家的懲罰和社會的譴責。
總之,在處理具體案件的具體情況下,法律責任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是其正當性的表現,法律責任的及時性和必然性也應以其正當性為基礎。此外,法律責任的個人化意味著違法者只對違法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