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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和法律適用的區別?

廣義的執法,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在管理國家和公共事務中,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貫徹和實施法律的活動。

狹義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實施法律的活動,也稱行政執法。

法律的適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團體和公民實現法律規範的活動。這種意義上的法律適用壹般稱為法律的實施。狹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職權將法律規範適用於特定事項的活動,特別是具有司法權的機關和司法人員依照法定方法將法律規範適用於特定案件的活動。

1,法律適用的特點

(1)合法性

(2)權威

(3)被動性。

(4)獨立性。

2、法律適用原則

(1)法治原則。

(2)平等原則。

(3)獨立性原則。

(4)責任原則。

兩者並沒有嚴格的劃分,基本上是互相監督,互相配合管理社會。

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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