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疫情造成工期延誤或者將要延誤的,延誤的天數可以不計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工期同時順延。2.承包人停工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擔。這次疫情是不可抗力。3.《民法》第壹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90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803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和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