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考試內容越來越多。以民法為例,增加了建設工程解釋和技術合同解釋。之前的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沒通過,現在不通過的可能性不大。內容增加了,難度卻沒有絲毫降低。整體難度增加。
第三,從通過率來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精英考試,是淘汰考試,需要用難題來拉大分數的距離。當然,這種考試也逃不過“大數即公平”的規律,也存在精英被拒的現象。這種人壹定要實現痛苦的轉變。
第四,老師有壹種天生的做題沖動。有壹種發自內心的呼喚:只有遇到難題,才能成為英雄。
第五,由於考生水平的歷年積累和學術水平的提高,也促進了考試難度的增加。就像壹個同學在網上說的,“人口素質提高了,難度應該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