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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歸國家所有”,這裏的“國家”是什麽意思?

國家——廣義上的國家是指語言、文化、種族或歷史相同的社會群體。在這個定義中,壹個國家沒有具體的邊界;國家也指共享同壹領土和政府的人,如世界上大多數多民族國家。在社會科學和人文地理領域,國家是指以人、文化、語言和地理為特征的地域。以政治自治為特征的地區;壹個地區或國家的人民;與特定的人相關的區域。狹義的國家是由壹定範圍的人形成的* * *同構形式。壹般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的象征,是國家機構,有權治理壹個社會,在壹定的領土範圍內擁有對外和對內的主權。

歸國家所有,就是表示這個“東西”不歸個人或者某個小集體所有。不是全民所有嗎?問題是它屬於全體公民,不能由全體公民來管理。這就需要排除壹部分代表,也就是政府。有點像主權和治理的概念,東西歸全體公民所有(主權)但由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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