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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事件和行為有什麽區別?我不想要壹個定義,我想知道壹些容易理解的東西。

事實: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事實,包括不可抗力、事故和事實。

行為:隨著人的主觀意誌而發生的合法或非法的行為。

您的例子包括:

1.小轎車司機撞傷A行為。

2.某個死亡事實(事件)。

侵權賠償關系和繼承關系是法律關系,是行為和事實的綜合(比如為了繼承,必須先存在有人死亡的事實)。

我給妳找壹段。

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並引起壹定法律後果的客觀情況,稱為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可以分為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1)法律事件是指由法律規定的,能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現象。法律事件分為自然事件和人為事件。前者是指不顧人的意誌而出現的客觀事實,如人的出生、死亡、地震、洪水災害等。後者是指由當事人以外的人引起的事件,如戰爭、戒嚴、廢法等。(2)法律行為是指法律規定或調整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人的自覺活動。比如,簽訂行為引起合同的法律關系;傷害行為引起的賠償法律關系。法律行為強調當事人意願的主動性。在本題中,車禍是死亡原因,死亡是引起繼承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屬於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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