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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規定委托書

法律解析:委托書是法律意義上的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的委托壹項或多項事務的合同。作為知名合同,相關法律沒有規定其生效的,依照《合同法通則》適用。合同任何壹方都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委托人經受托人同意可以委托第三人。至於委托合同是否有償,可以由合同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壹條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以外的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

第九百三十二條兩個以上的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對委托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百三十三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終止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外,無償解除合同的壹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解除合同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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