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建議我的親戚在裝修壹個小門面時被倒塌的墻砸死了。只有壹個人壹起工作。我想知道他的懺悔是什麽。...

法律建議我的親戚在裝修壹個小門面時被倒塌的墻砸死了。只有壹個人壹起工作。我想知道他的懺悔是什麽。...

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無論妳的親屬是從事雇傭活動還是幫助他人,因為在工作時被倒塌的墻壁砸死,雇主或者被幫助的勞動者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妳可以和雇主或被幫助的工人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或者被幫助的勞動者賠償各項賠償費用。由於事關重大,建議詳細咨詢當地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壹條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從業人員在從業活動中因生產安全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或者分包單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用人單位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或者條件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因幫工活動造成幫工人身損害的,幫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助的勞動者明確拒絕幫助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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