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挽回經濟損失”:如果和她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如果沒有領結婚證,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有明確規定,但必須證明是彩禮,不是彩禮。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如果男方知道女方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可以起訴。訴訟要去女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壹年以上的法院。如果男方在北京不方便,可以委托當地律師代為起訴。
壹般訴訟應該在連雲港提起。如果有證據證明女方在蘇州居住壹年以上(住院除外),可以在蘇州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