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9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新解釋》)。《解釋》共分七條,明確規定了民間借貸合法合規的標準,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高利貸、強迫借貸等不良借貸行為。新的解釋要求,在民間借貸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資金來源合法,不得有高利貸、暴力催收、侵犯借款人隱私等違法行為。同時,貸款人應采取必要的風險調查和審慎投資,借款人應自覺遵守還款義務。此外,新的解釋還強調,涉及虛假借貸,欺詐和非法集資的行為應受到嚴厲懲罰。
民間借貸的法定利率是多少?我國現行的《民間借貸條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年利率24%。如果超過這個利率,可能會被視為高利貸,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
新解釋的發布,標誌著我國民間借貸行業正式迎來監管風暴,對於維護金融秩序、保護民間借貸參與者權益具有重要意義。作為普通借款人,應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理性選擇貸款人,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六條借款人和貸款人對借款的本金、利率和期限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載明或者書面確認。當事人應當保存交易記錄、憑證和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