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嚴禁黃、賭、毒。
二是嚴禁從事宗教活動。
3.嚴禁諷刺、侮辱、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第四,平日嚴禁飲酒。
五、嚴禁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嚴禁私自在校外兼職。
八不準:
壹是不得傳播違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影響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的言行,不得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觀點和思想;
二、不準向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訂閱或出售教輔材料和學習用品;
三、不準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饋贈、現金或向家長索要財物;
四、不準下棋、打牌、炒股(基金)、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看電影;
五、不準在課堂上使用通訊工具、接待來訪者等有違教師形象的行為;
六、不準獨自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靜場所進行談話、輔導或幫助處理其他事務;
七、不準安排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習成績排名,或試圖強迫學習困難學生退學或轉學;
八、不準粗話、邋遢、濃妝或奇裝異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