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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書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法人授權委托書是公司授權法人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代表法人進行相關經濟業務活動的有效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的最終簽發人是法定代表人。根據《公司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但很多時候為了提高效率,在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的情況下,被授權人可以通過法人授權的方式對外代表單位,被授權人可以通過授權委托書得到對方的認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壹百六十六條數人在同壹代理機構為代理人的,應當與其他人共同行使代理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壹百六十七條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沒有提出異議,仍然作為代理人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壹百六十八條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法律行為,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其代理的其他人同時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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