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又稱法律碩士(法學)或法律碩士,是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簡稱,是2009年新開設的研究生專業。它不同於以培養理論研究型人才為目標的法律碩士專業,也不同於培養復合型、實用型人才的傳統法律碩士,其培養目標是高層次的實用型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考試為全國統壹考試,由英語壹、政治、專業基礎(法學)(刑法、民法)、綜合(法學)(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四科組成。2010是該專業全國統考第壹年,所以只有教育部考試中心公布的考試大綱,沒有官方參考書。
考研英語入門:
研究生教育根據培養目標的不同可以分為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高級學術研究型專門人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符合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需要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強,能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級應用型專門人才。
從2010開始,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英語試卷分為英語(壹)和英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