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規範的“條”是法律規範的基本單位。壹部法律由若幹條款組成;
2.段落是文章不可分割的壹部分。“段落”的表述是文章中的自然段落。每個自然段落壹個。該段前沒有數字。數字排列不叫段落。
法律法規的適用範圍:
1.法律規範的適用:法律只有壹款的,直接適用,不應稱為本條第壹款;法律有兩款或兩款以上的,適用第款;
2.“段”壹般可以獨立適用。
法律的適用範圍:
1.時效是指法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的時間。
2.空間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區域(包括領海和領空)。壹般國家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只在本地區有效。
3、人的效力,指的是法律對誰生效,比如有的法律適用於全體公民,有的法律只適用於部分公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壹條。
(壹)法律根據內容的需要,可以分為部、章、節、條、款、項、目;
(二)系列、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表示,段落不編號,條目序號用帶括號的中文數字表示,用途序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三)法律標題的題註應當寫明制定機關和通過日期。修改後的法律應當依次規定修改機關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