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庭開庭幾個小時?

法庭開庭幾個小時?

我國法院審理沒有時間限制,只要在審理期限內審結案件即可。但根據實際情況,壹般來說,壹次審判大概需要1到2個小時。如果壹個案件的權利關系比較簡單,壹般壹個小時左右就可以完成。復雜的話,需要1小時到2小時,或者2小時以上。

法院立案後會送達被告的法律文書,壹般情況下會給被告壹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是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壹個月的時間。

(1)留下的聯系方式要保持暢通,以便及時收到法院通知。

(2)立案後,法院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果原告提起訴訟時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者找不到被告,案件就會中止。

(3)親自到法院查詢案件處理情況。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上一篇:法律是如何規定結婚手續的?
  • 下一篇:房東違約壹般賠償標準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