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學高水平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學碩士研究生和法學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制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訴訟法、經濟法、國際法等。,主要為法學教學、科研和實踐部門培養專門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學專業(含同等學力),不再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的通用型人才。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是壹個層次的,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後者是學術性、專業性高級法律人才。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學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教學和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教育來培養,法律碩士學位將逐步降低,最終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合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承上啟下的橋梁,壹方面將為法律實務部門提供人才,另壹方面將為法學博士教育提供廣闊的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