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IOC)成立於1894年,總部最初設在法國巴黎,1915年遷至瑞士洛桑。國際奧委會是奧林匹克運動的最高權力機構,根據《奧林匹克憲章》領導奧林匹克運動。它是壹個國際性、非政府、非營利組織,設有國際奧委會全會、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和專門委員會。1981年,國際奧委會被瑞士聯邦議會承認為具有無限期存在的法人資格的國際機構。國際奧委會的官方語言是法語和英語。
奧林匹克憲章中明確提到了法語的地位。第24條規定“國際奧委會的兩種官方語言是法語和英語”,並補充說“如有歧義,以法語為準”。因此,從現代奧運會開始,它的創始人就把這兩種主要的國際語言放在了同等的地位。這個決定對奧運會的作用意義重大。它促進不同民族之間的開放和對話,並確保語言和文化的多樣性。
英語、法語和漢語
奧運會開幕式禮儀事項必須用三種語言介紹,轉播順序為英語、法語和主辦國語言(如果其官方語言不是英語或法語)。如果主辦國的語言是英語,它將被放在法語廣播之後。所有的禮儀事項都必須翻譯,不是全部播出,但沒有播出的必須以字幕的形式顯示在大屏幕上。翻譯方案(比如播什麽,加什麽字幕)必須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