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傳票將被送到村子裏。壹般情況下,法院應當將傳票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收件人是公民,我是不會交給他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屬簽收的。法院送達法律文書有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電子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轉發送達,根據不同情況適用不同的送達方式。
最好簽收傳票,拒絕簽收只會在後續的訴訟中不利於自己的利益。簽署傳票後,壹定要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第壹時間了解案情,可以查看對方對自己的起訴狀和提交的相關證據,以便應訴甚至反訴時反駁對方的證據。還需要取得自己參加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經傳喚,兩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強制被告人到庭。
第壹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壹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壹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衍生問題:
法院傳票無法送達被告怎麽辦?
在傳票送達被告之前,不能開庭。但是如果找不到被告,或者被告不服傳喚,法院可以有壹個公開送達的程序。如果辦理了公告送達程序,即使被告沒有收到傳票,也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開庭審理,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