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首先在中國出版的外國作品,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在中國發表的作品,其著作權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參加的國際條約,受本法保護。
第三條本法所稱作品,包括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工程技術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創建: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
(四)美術、攝影作品;
(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
(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說明;
(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條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