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文件可能在三個地方:
(1)學校:直接問檔案管理部門是否還在(理論上最多保留兩年)。
(2)家鄉人事局(人力資源和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14妳直接報身份證和名字應該能找到。
(3)如果商都沒有,只能去學校所在地的人才市場找。
1,我不知道我的文件在哪裏。簡單的查詢方式是從檔案傳輸的源頭,也就是畢業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或者妳也可以去妳當地的人事部門查詢。
2.如果要調檔案到另壹個城市,需要請另壹個城市的人才市場開具調檔函,拿著調檔函到原來存放檔案的地方,把檔案調出來,再拿著封存的檔案到另壹個城市的人才市場。
3.去學校打聽檔案的下落。
4.按照學校提供的收發目的地順序搜索。壹般情況下,妳不去接收目的地進行文件傳輸,不管多久,妳都會在那裏。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 (壹)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管的檔案材料,必須由人民法院依職權移送的;(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材料;(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