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院關於扣除銀行存款的規定

法院關於扣除銀行存款的規定

法院關於扣除銀行存款的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拒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作出扣押令後,應當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銀行需要配合的,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銀行應當協助法院扣押被執行人的銀行卡。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壹經生效,義務人即自動履行。

以上是關於法院如何扣劃銀行存款的相關介紹。對於銀行存款的扣款,大家要了解相關情況,尤其是財產凍結的知識,這樣更有利於資產的處置。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249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 上一篇:法律笑話(只有30個字)
  • 下一篇:當租金收據出來時,我必須付租金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