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結合本案,妳們之間已經建立了裝修合同關系,受法律保護,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各自的履行義務。妳們約定的合同總價是22000元,那麽合同中尾款是怎麽定義的?最終支付不是法律語言,而是通用語言。如果妳的尾款指的是裝修公司按照約定做了多少,那麽妳只需要多付8把椅子。如果尾款指的是合同總價,也就是說由於妳的原因已經不需要再做剩下的6把椅子了,那麽妳還是要付給對方2000元。我國《合同法》第77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根據上述法規,1。如已簽訂店鋪裝修的裝修合同,合同生效後,應按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實際需要調整椅子數量,且對方同意椅子數量的變更,則有權要求扣除結算時未作出的六套椅子的價格。2.建議妳和對方友好協商。如果能達成協議,可以支持剩余的800元支付給對方,妳們簽訂的裝修合同就履行完畢。如果發生糾紛,如果對方堅持要求妳支付2000元,妳有權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妳交付6套椅子。以上建議供妳參考。
上一篇:涉及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案件。下一篇:預約合同屬於哪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