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房產的法院拍賣流程:1。拍賣行接受客戶委托的房地產權利人作為委托人,與拍賣行簽訂委托拍賣合同。拍賣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後以拍賣行的名義主持拍賣。二。拍賣的鑒定與估價拍賣財產的鑒定與估價是拍賣前的首要準備工作,房地產評估必須經房地產估價師認可,房地產估價師對評估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3.確定拍賣財產的底價,是指拍賣交易中應達到的最低價格基數。底價太高拍賣會失敗,太低委托人會遭受經濟損失。底價確定後,有關各方應當保守秘密。第四,確定拍賣日期。拍賣日期與拍賣財產的性質、用途和數量有關。從廣告到公開拍賣,間隔時間可以是壹周左右,展出時間不得少於2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四條,人民法院決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的,申請費由債務人和保證人承擔;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請的,申請費由申請人承擔。申請人再次提起訴訟的,已經繳納的申請費可以從案件受理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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