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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不當得利是為了把錢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如果能確定構成不當得利,可以追繳。不當得利返還人民法院起訴的,何時能追回要看具體情況。對於普通程序,試用期為六個月。法院審理後,需要執行判決才能追回款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九百八十五條受益人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受益人返還所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履行道德義務的報酬;

(二)債務到期前的清算;

(三)明知沒有支付義務。

第九百八十六條受益人不知道並且不應當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並且所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沒有返還利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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