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立案:法院收到執行申請後,需要審查執行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在七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2.履行通知:如果立案,法院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規定的履行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3.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法院將采取查封、扣押、拍賣等強制措施,強制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4.結案歸檔:執行完畢後,法院將結案材料歸檔,並將《結案通知書》送達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
強制執行三年,對方還是沒錢。您可以考慮以下措施:
1.了解執行情況:向法院詢問債務人的財產、執行進度以及是否有其他執行措施。
2.追加執行:如果發現債務人有新的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追加執行。
3.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可以考慮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比如申請債務人破產。
綜上,申請強制執行長期不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尋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39條
當事人向作出壹審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並對裁定書或調解書的內容采取強制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