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民事上訴狀應當在上訴狀期滿之前郵寄,也就是說信件上的郵戳日期應當在上訴狀期滿之前;親自提交民事上訴是最安全、最快捷的方式。但有時因為某些原因,當事人也會郵寄民事上訴書。此時,當事人的上訴期往往會因為郵寄出現問題而被拖延,導致壹審判決無法生效。以下將列舉郵寄民事起訴狀的壹些註意事項:壹是按照我國《郵政法》的規定,向中國郵政或者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快遞企業郵寄;二、民事上訴狀應在上訴期限屆滿前提交,即信函上的郵戳日期應在上訴期限屆滿前;第三,保留有郵戳的郵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法院郵寄送達判決書、裁定書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法院郵寄簽收的上訴期限自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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