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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付令的效力

支付令只是壹種監督形式。只要對方提出明確異議,支付令自動失效,但同時會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提起訴訟前最好先進行訴前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財產或者其他當事人分割原本很小的財產。

仲裁結果為壹審終結,其仲裁結果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庭作出空白判決後,會要求法院協助執行。

擴展數據:

該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壹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清楚、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百壹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應當裁定終結監督程序,支付令自動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應當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壹方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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