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新規: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包括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支付令,以及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刑事判決書中與財產有關的部分。
有哪些異議材料1和法院執行的異議函,按對方人數提交壹份;2.申請人為公民的,提交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登記材料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3.代理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代理權限=代理人是律師的,應當出具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復印件;4、繼承人或者權利人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權利的證明文件。
綜上所述,涉及案件執行的法律法規有很多,壹般是指各類民事訴訟案件中,法院審理和裁判案件的法律參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