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壹般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釋:
1,廣義的法制,認為法制就是法制。詳細來說,是指掌權的社會團體通過國家權力按照自己的意誌所建立的法律和制度。
2.狹義的法律制度是指社會關系的所有參與者嚴格平等地執行和遵守法律,並依法行事的原則和制度。其主要特點是強調法律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要求公民普遍遵守法律,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限制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任意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
3、法制是壹個多層次的概念,它不僅包括法律制度,還包括執法和法律監督等壹系列活動和過程,是立法、執法、守法、司法和法律監督的有機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