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法治產生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追求自由的真諦是法律的價值理想之壹。雖然自由是法律的重要內容和價值追求,但法律本身不是自由,而是保障自由的社會形式。
柏拉圖說:“法律是自由的保姆。”在民主社會中,法律的目的之壹是保護和擴大人的自由,使大多數人擺脫不合理的奴役和壓迫,能夠獨立地從事某些活動,選擇自己的行為。
自由和法治壹樣重要。
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核心價值觀中,在社會層面提出了“自由、平等、正義、法治”的價值追求,自由與法治同等重要。因此,建設社會主義法治中國不是要限制和剝奪人們的自由,而是要更好地保障人們的自由,使他們享有更多的合法權益。
法律對國家權力的調整和限制是法律保護和維護自由的壹個重要方面。然而,自由從來都不是絕對的、無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