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移徙工人的定義範圍

移徙工人的定義範圍

移徙工人的定義如下:

1.傳統意義上的“農民工”通常是指那些沒有接受過系統高等教育,以體力勞動者為主的農村戶口人員。他們離開農村去城市工作;

2.按照戶口性質,凡是持有“農業戶口”的,無論從事什麽工作,都可以稱為“農民工”;

3.在上世紀80年代,農民工如果想在城市工作,需要相關審批。

保護移徙工人的權益;

1.工資支付: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

2.勞動合同:推動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社會保險:加強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宣傳引導,提高參保率;

4.職業培訓: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農民工的就業競爭力和職業發展能力;

5.法律援助: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

6.工傷保障:完善工傷保險制度,確保受傷農民工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和賠償;

7.住房條件:改善農民工住房條件,提供安全衛生的居住環境;

8.子女教育: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問題,保障其受教育權;

9.權益保護機制:建立健全農民工權益保護長效機制,包括監督、舉報、投訴處理等。

綜上所述,農民工主要指持有農業戶口的農村勞動者。他們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主要從事體力勞動。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他們必須獲得相應的批準才能離開農村到城市工作。這個群體不僅包括傳統的體力勞動者,還包括所有農業戶口持有人,無論其職業如何。

法律依據: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例

第二

農民工工資支付適用本條例。然而,該條例沒有界定農民工,這最近引起了討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答復,“農民工”是指那些擁有農村戶口和承包土地,但主要是在非農產業就業的人。

  • 上一篇:五年半的刑期有多長?
  • 下一篇:河南提倡壹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所以超生罰款停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