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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是律師簽的?

法律分析:需要律師事務所蓋章,律師簽字。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披露和評價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和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律師用律師函對壹個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評估,目的是用法律的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告知委托人法律事實,使委托人得到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達法律以表達自己的意思”。其本質是委托代理人表示自己意誌的法律行為,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律師函壹般可以分為頭、體、尾三部分。

法律依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所在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接受委托後三日內向辦案機關提交接收函,告知委托事項、律師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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