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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法是什麽時候頒布的?

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於2015頒布,自2016 1起施行。國家反對壹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組織。組織、策劃、準備實施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恐怖襲擊的常用手段有哪些?

1,攻擊;

2、劫持、劫持人員和劫持車輛、船舶、飛機等。;

3、破壞、縱火破壞和損壞電力、交通、通訊、供氣、供水設施等。;

二、如何識別恐怖嫌疑人:

1,表情異常,慌張,支支吾吾,東張西望;

2.打扮異常,明顯異於常人,衣著怪異;

3、異常物品,攜帶管制刀具、斧頭及類似爆炸物等危險物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壹條為了防範和懲治恐怖活動,加強反恐怖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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