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反傾銷法的實施屬於行政執法,也稱為準司法活動。反傾銷法通常由國家行政機關執行,如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歐盟部長理事會和委員會、日本財務省和國際貿易和工業部、加拿大海關和稅務部以及中國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反傾銷案件由有關行政機關直接受理和裁決,適用的程序是壹般行政程序。當然,反傾銷法的性質並不排除法院對反傾銷程序進行司法審查的可能性。如果當事人對反傾銷行政裁決不服,可以向特定法院提出司法審查請求。但法院只審查行政機關的行政程序,不直接受理當事人的反傾銷訴訟。實際上,它是對行政程序的壹種法律監督。